2016-8-22 21:47
tailong2015
社評:造中國“活摘器官”謠,倒像丟心缺肺
葛特曼,全名伊森•葛特曼(Ethan Gutmann),自稱是調查記者、作家、人權研究者、中國問題專家,但從其真實履歷看,實際上是一個在中國北京呆過多年的中央情報局秘密特工。2014年,葛特曼推出《大屠殺》一書,散佈中國活摘法輪功器官的謠言。因書中稱當時正競選臺北市長的柯文哲參與到大陸購買器官,被柯文哲斷然否認。此事過後,葛特曼仍然到各地散佈“活摘”謠言。
葛特曼聲稱自己是獨立調查,但從他的書後“致謝”部分,他受“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”等美國等西方國家反華組織,由法輪功媒體、組織及其人員為其提供資金、人員和便利的真實情況昭然若揭。
下面內容,除部分解釋用語外,完全來自葛特曼《大屠殺》一書中的《致謝》(ACKNOWLEDGMENTS)部分,葛特曼是否替法輪功炮製活摘謠言,相信讀者自有公斷。
2016-08-20 03:09:00環球時報
邪教組織“法輪功”和一些境外勢力近年來不斷就器官移植問題對中國進行妖魔化,散播中國“活摘器官”的謠言。美國國會、歐洲議會等西方官方機構及非政府組織不斷以訛傳訛,描繪了由中國政府認可、支持,從“法輪功”成員到新疆西藏少數民族人士身上瘋狂強摘器官的可怕情景。一種相當流行的說法是:中國通過活摘“良心犯”器官,每年做的移植例數高達6萬到10萬例。他們描述的中國無異於人間地獄。
這些說法能把中國從事器官移植工作的人和相關學者給氣死。而它們的源頭就是流亡國外的“法輪功”組織,少數西方極端人士則不負責任地、甚至出於惡意對“法輪功”的資料進行所謂“論證”。
“法輪功”網站2006年3月開始大規模捏造、散佈中國政府活摘“法輪功”成員及其他所謂“良心犯”器官的謠言。美國國會在同我們溝通不暢和誤判的情況下,根據虛假資訊於今年6月通過法案,進一步帶動了美國媒體的大量虛假報導。
美國駐華大使館曾於2006年3月派員前往“法輪功”所稱活摘器官的瀋陽蘇家屯醫院調查,後提供報告表明實地查看沒有發現任何證據可以支持“法輪功”方面的報導和指控。但這一聲音卻“奇怪地”在美國輿論中被淹沒了。
加拿大前亞太國務卿大衛•喬高也在2006年與他人合作公佈了一個所謂調查報告,指控中國強摘“良心犯”及“政治犯”的器官,他後來還就此出了新的報告,在西方起了很壞作用。
如果說每年強摘活人的器官可以支援高達6萬到10萬例的移植手術,那將是多麼大的社會牽動面!恐怕很多人都有親屬、朋友成為受害者,或者直接與受害者有關。那一定會引起恐慌,被普通中國人廣泛議論,互聯網更不可能放過這樣的話題。然而中國社會上有那樣的騷動嗎?互聯網上何時出過相關的熱點?現實是,“活摘器官”幾乎完全是一個國外“法輪功”組織及西方輿論熱衷炒作的話題。
指控中國政府支持活摘器官,總得要說出個動機吧。那麼是為了懲罰“法輪功”成員嗎?西方一些人大概認為會是這樣,但必須指出,這根本不符合中國的政治邏輯,即使在中國專搞政治對抗的人,也不敢向中國人散播這種謠言,因為稍有頭腦的人決不會相信這種鬼話。
更多編造出來的中國政府動機是為了“牟利”,與醫院串通起來賺錢。這同樣毫無可信之處。2006年及之後的很多年,正是中國稅收高速增長,全民福利大量增加的時候。那些年是中國中央及地方政府“最不缺錢”的時候,為何要昧著良心、並且頂著境外輿論的壓力冒險賺血淋淋的錢呢?
有人說,既然沒那樣做,為何不鼓勵國外機構進入中國開展獨立調查呢?試問,境外不斷有勢力針對中國進行各種離奇指控,是否每次出了這種炒作,中國就應通過配合國外機構的調查來證明自己清白呢?中國是主權國家,我們真有這方面的義務嗎?
中國已於2015年初禁止使用死刑犯器官進行移植,我們的器官捐贈體系大大完善,公民器官捐贈成為中國器官移植唯一合法來源。任何醫療機構在這個體系之外從事器官移植手術,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,這是第26屆國際器官移植大會上傳來的消息,它被中外同行廣泛認可。
當然,中國這麼大,恐怕誰也不敢說器官移植領域至今已絕對乾淨,但毫無疑問的是,如果有活摘器官現象,它是100%的違法甚至犯罪行為,中國政府和社會都堅決反對它們,並會不遺餘力地打擊之。中國刑法明文禁止器官買賣,也就是說,器官買賣在中國屬於刑事犯罪。
中國不是荒誕古怪的社會,不知要多傲慢、偏執,或者無知,才能把中國想像、描述成每年有幾萬人被強按在手術臺上摘取器官的恐怖世界。看來中國“說清自己”的任務的確很重,實現對外的有效溝通是中國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。
[[i] 本帖最後由 tailong2015 於 2016-8-22 21:55 編輯 [/i]]